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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环境保护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自公告日期起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lhb0833@163.com,传真:7782083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mikotrad.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武隆区白马镇郭溪沟(污水处理厂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渝(武)环准〔2017〕032号=-.doc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 |
1 |
重庆武隆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
武隆区白马镇郭溪沟(污水处理厂段)综合治理工程 |
渝(武)环准[2017] 032号 |
2017-09-25 |
同意批准 |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34号